【107年10月16日停止適用,請依最新法規提出申請資料。】
【如需申請請至教師證書補換發及英文版證明書系統申請 <點我連結>】
教育部已於103年4月2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30050106B號令公告「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教師資格認可證明英譯文件」申請作業要點,
相關申請流程圖、申請書、檢核表、委託書及常見問題如附件,請參考。
請使用附件表格申請,非使用附件申請書者本工作小組將不受理申請資料
※ 申辦時間自收件日起約需14個工作天,送部用印約需7至14個工作天,如提早製成會提早送部用印及寄發,請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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