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已於107年10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96B號發布施行。
請各校依作業要點最新表格函送證書申請資料,
並提供可編輯之文件檔案,
亦請各校配合檢核表、個人申請書務必以單頁呈現,
避免有雙面或兩張以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