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計109年2月1日起聘專業及技術教師者,申請資料收件截止日為108年11月30日。
二、申請資料寄至台北郵局第7-674號信箱(信封註明:申請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審查),公文正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三、直轄市政府所轄學校(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請依教育局規定日期送件,並經教育局審查後,於108年11月30日前寄至承辦單位。
四、申請資料下載
1.申請表件(申請表、已聘請專業及技術教師一覽表、服務證明書)
2.說明會手冊(含申請相關規定)
3.範例(任教科目理由、預計授課科目)
五、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專業及技術教師工作小組」
電話:02-7734-5477,李小姐、鄧小姐
e-mail:yuyu166@ntnu.edu.tw
地址:10644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圖書館校區機械大樓3樓)
發稿單位: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對照表修訂及師資培育專門課程基準規劃工作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