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
首頁 系統服務專區 網站導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
menu
最新消息考試與甄選相關訊息活動公告常見問題
相關法規
113年度申請核發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相關表件下載及注意事項
 
  • 發稿單位:
  • 單位聯絡人:
  • 李小姐
     
  • 發稿類別:
  • 技術教師
  • 聯絡電話:
  • 02-7749-5477
     
  • 發布日期:
  • [2024-03-20]
  • 電子信箱:
  • yuyu166@ntnu.edu.tw

     一、教育部於112823日以臺教師()字第1122603184A號令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請申請者下載修正後之表件等。

    二、申請資料下載

    1.申請相關表件

    2.範例(預計授課科目及任教科目理由)

    3.113學年度說明會手冊

    三、收件:

    1.103年度收件日期: 預計11381日起聘者,請於113517日前送件、預計11421日起聘者,請於1115日前送件。

    2.申請資料寄至台北郵局第7-674號信箱(信封註明:申請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審查),公文正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四、相關規定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

    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2.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112.8.23)

    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

    4.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

    五、注意事項

    1.申請書中「預定聘任期間」請填兩個學期起迄日(例如11381日至114731日或11421日至115131)

    2.教師預計授課科目,請檢附2個學期(例如11381日起聘者,請檢附113學年度上學期及113學年度下學期教授科目),並於課程計畫之「教學科目與學分()數表」,以螢光筆註記該科目。

    3.請於送件前完成聘任當學年度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公開甄選程序。

    六、受託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專業及技術教師工作小組」

    電話:02-7749-5477,李小姐、鄧小姐

    e-mail:yuyu166@ntnu.edu.tw

    地址: 10620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和平校區二機械大樓3)

    發稿單位:機電工程學系專業及技術教師計畫

    檔案下載: 01檔案下載_檢核表.申請書等.odt
    02檔案下載_參考範例_預計授課科目及任教科目理由_113年版.odt
    03檔案下載_113說明會手冊.pdf
    回上一頁 到最上面
    最新消息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