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高級中等以下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
服務系統操作研習實施計畫
一、 目的:
配合教育部組織改造,於102年度教師證書發證作業將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轉移「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為簡化相關業務單位作業程序,教育部委託本校建置系統及辦理發證作業,將改以直覺式的操作介面,並將公費生及技術教師系統整併於同一系統中,以統一發證作業介面,縮短發證流程及時間,故特辦理本次系統操作研習,提供各師培大學同仁瞭解該系統操作方式及提供建言。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三、 參加對象:
全國師資培育大學申辦教師證書或公費生業務承辦人,每校至少選派2人參加。
四、 研習日期:101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
五、 研習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1樓演講堂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29號,臺灣師大圖書館校區)
六、 研習流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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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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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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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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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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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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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官及本校師長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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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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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教師證書發證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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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費生分發操作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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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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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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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報名方式:
請填妥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報名,傳真至臺灣師大進修推廣學院,傳真電話:02-23935711。
八、 聯絡方式:臺灣師大進修推廣學院企劃組
九、 報名表如附件,請下載後傳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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