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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書相關辦法修正通過說明
 
  • 發稿單位:
  • 單位聯絡人:
  • 江盈慧
     
  • 發稿類別:
  • 一般公告
  • 聯絡電話:
  • 0277345831
     
  • 發布日期:
  • [2018-09-28]
  • 電子信箱:
  •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已於本(107927)日通過, 本法相關注意事項及作業要點預計於本(107)年度10月上旬公告發布,並於發布日正式施行,未來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申請人請依相關規定函送各類證書申請資料。

    二、申請核發、補發、換發教師證書及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將依本法收費基準收費,每張500元。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如附件,請參閱。 

    檔案下載: 0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1070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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